载入中
自定义HTML载入中... loading
拍摄城管暴力执法被打死:令人悲愤的烈士 [原创 2008-01-13 19:29:58]  删除... 
字体变小 字体变大
拍摄城管暴力执法被打死:令人悲愤的烈士
kicering(hexun.com/kicering)

2008年1月8日,湖北天门。

一群叫作城管的匪徒对反对往自己家门倾倒垃圾的村民大打出手,恰巧路过的湖北水利建筑工程公司经理魏文华一时义愤,掏出手机拍摄城管的暴行,引祸上身,竟被被活活打死。如此血腥的罪恶,发生在一个号称“和谐”的社会主义国家,怎能不让人悲愤!可事情发生之后,看看天门市的丑露表现,就知道以后这种事儿还会层出不穷,说不准下一个被打死的就是你我的家人。

如果读者稍有生活体验,就知道那些城管是什么货色,那是一群为了对付最底层老百姓而招募的恶犬。民与官的矛盾在中国是如此激烈,真正顶着头衔的警察们是不愿意和街头那些又穷又硬的“刁民”打交道的,于是招募了社会上的流窜分子,无业游民,甚至黑帮团伙,发给他们一身狗皮,凡是主人不愿意出头的时候,就把他们放出去,号称“执法”,欺弱凌贫,打杀劫抢,无恶不做。这种“以暴制乱”的城管制度,虽然表面上减轻了正规警察的压力,却犯下了累累罪行,加深了社会矛盾,把执法匪化,把警察黑化。城管的出现并越来越横行无忌,是中国法律渐渐失去效力的危险信号,是中国社会渐渐失去规则的丧乱之钟。正是因为法律渐渐失去效力,不再被人信任,所以官员们解决问题靠城管的暴力,民众解决问题靠前仆后继的上访。而法律之所以失败,则是国家一元化,法律奴性化,法官奴才化的必然结果。

魏文华被打死后,天门市做出一系列丑态,先是去抢尸,然后副市长汪发良出动,“安抚家属”,许诺诸如女子上学,家人就业的种种好处,天门市长也发表声明,表示“严惩凶手”。另一方面,在他们堂而皇之地发布的“声明”中,依然对事情左遮右挡,试图模糊事实,对城管为倒垃圾的恶行护驾只字不提,依然称他们为“执法人员”,把这起杀人越祸的弥天大罪说成“无视群众利益的恶劣行为”。魏文华死了,他们第一个想到的不是依法惩治凶手,而是和稀泥,用利益收买死者家属,是通报一把手如何震怒,如何批示,如何快速解决“争端”。何等无心肝的恶吏,何等丧尽良知的公仆!

诚如天门市委书记所说,城管的恶行“天理不容”,可在你的治下发生了这种天理不容的事,你就一点儿没有责任吗?恶狗咬死了人,做为狗的主人,倒象是比被咬的人更义愤似的,是在呼悠谁呢?天门市城管的恶行不是一天两天了,
至今“学习黄岗经验,打出城管威风”还是他们的口号,一提城管小孩都不敢哭,这种昏天黑地的匪行难道你一市之主一点儿都不知道?是失察还是默许?

为了尽量减少麻烦,天门市一方面把几个涉案狗爪子抓起来,避避风头 ,而稍有些头衔的都不会触动(那个被免职的城管局长还当着堂堂的市委副秘书长呢);另一方面,想尽办法堵家属的嘴,已经到了举止失措的地步了。最新消息是要给魏文华申请烈士。成了烈属当然会有不少实际好处,而有关部门颁发烈士就象颁发人大代表资格一样,当成了一种封赏。可这是怎样的一个烈士啊,只不过是拿起手机拍了拍“执法者”就成了烈士,而这个烈士竟然由打死他的那群坏蛋封赏!魏被打时曾高喊“饶命”,可依然改变不了成为烈士的悲惨现实。我想如果让魏总选择的话,他必然不想当这个“烈士”,即使是当,也不可能接受那些双手沾满自己鲜血的人来赏赐!天门市把自己打死的人追封为烈士,是侮辱烈士的称号,侮辱死者,侮辱天理!你们有什么资格提“烈士”二字!

如果张爱国市长真那么想发那个“烈士勋章”,倒不如把那几个打死人的城管定成“反革命”处死,再把烈士封给他们:他们是为了你们事业献身的。

---链接---

男子拍城管执法被打死 数十人抢尸拖行10余米
http://news.tom.com/2008-01-09/0025/01097298.html
天门城管打死人续:魏文华曾向城管求饶未果
http://news.tom.com/2008-01-13/OI27/19194364.html
男子拍摄城管执法被打死续:城管局长被免职
http://news.tom.com/2008-01-11/0027/00392453.html
湖北天门城管打死人案:24名嫌犯被控制
http://news.tom.com/2008-01-09/OI27/03246748.html
天门市通报城管打人致死事件
http://news.cjn.cn/jrjdx/200801/t553408.htm
天门市府表态严惩打人城管
http://www.gmw.cn/CONTENT/2008-01/10/content_721271.htm
票数:
什么是“我顶”?
点击数:    评论数:
本文章引用通告地址(TrackBack Ping URL)为:
本文章尚未被引用。
发表评论
大 名:
(不填写则显示为匿名者)
网 址:
(您的网址,可以不填)
标 题:
内 容:
请根据下图中的字符输入验证码:
(您的评论将有可能审核后才能发表)
和讯个人门户 v1.0 | 和讯部落 | 客服中心